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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檢送「『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公務 人員違法(規)赴陸建議懲處原則』及『行政院與所屬各 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違規赴港澳建議懲處原則』相關 事項Q&A」一份,轉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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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內容

主旨:檢送「『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公務
人員違法(規)赴陸建議懲處原則』及『行政院與所屬各
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違規赴港澳建議懲處原則』相關
事項Q&A」一份,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5年3月16日總
處培字第1150012310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含附
件)影本1份。

相關附件
  • 3452125_11532P000972_1150213972_115D2018700-01PDF
  • 3452125_11532P000972_1150213972_115D2018701-0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