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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端午節(108年6月7日)將屆,請加強宣導並確實遵守「基隆市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員工廉政倫理規範」,請查照。
主旨:端午節(108年6月7日)將屆,請加強宣導並確實遵守
「基隆市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員工廉政倫理規範」,請查
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政風處案陳法務部廉政署108年5月30日廉防字第
10805004270號函辦理。
二、端午佳節將屆,請本府各單位及所屬機關、學校加強宣導
「基隆市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員工廉政倫理規範」(下稱
本規範),本府各單位及所屬機關、學校員工如遇有與職
務有利害關係之個人、法人或團體贈送財物或飲宴應酬等
情,除有本規範第10點或第14點各款例外情形之外,應予
退還或拒絕,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登錄備查,以保
障個人權益;無法退還時,應於受贈之日起3日內交政風機
構處理。
三、對於本規範如有疑義,請洽詢本府政風處(政風預防科);
另為強化同仁對廉政倫理法令之認知,請依行政院105年12
月19日(院授人培字第1050062475號)函文規定,運用行政
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e等公務園+學習平
臺」(https://elearn.hrd.gov.tw/mooc/index.php),選
修「廉政與服務倫理專區」相關課程(得以「廉政倫理」為
關鍵字搜尋;或以課程名稱搜尋法務部廉政署製作「廉政
三護.阻斷圖利」、「我國廉政政策」、「公務員廉政基
本認知」、「公務員法律責任及案例說明」及「圖利與便
民」等線上學習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