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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有關加強宣導「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規定案,請查照。
主旨:有關加強宣導「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及「公職人員選
舉罷免法」修正規定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本府政風處案陳法務部廉政署112年8月23日廉政字第
11200368460號書函續處。
二、為建立優質選舉環境,112年6月9日修正公布之「總統副總
統選舉罷免法」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將適用於第
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修正重點包含
「防杜境外假訊息」、「深偽影音即時處理」、「加重選
舉賭博刑責」等9項,以貫徹掃除黑金、防杜境外勢力、深
偽影音介入選舉,「112年選罷法修法重點條文內容圖卡」
(如附件)已登載中央選舉委員會網站「112年選罷法修法專
區」(https://web.cec.gov.tw/amendment112),並刊登
本府政風處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