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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教育部函以,該部規劃自113年10月15日至同年月18日於北、中、南部各辦理2場次「113年公教個人專戶退撫新制宣導講習會」一案,請查照。
主旨:教育部函以,該部規劃自113年10月15日至同年月18日於北、中、南部各辦理2場次「113年公教個人專戶退撫新制宣導講習會」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9月18日臺教人(四)字第1134202885A號
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1份。
二、旨揭講習會開放相關部會、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相關
業務承辦人員與適用退撫儲金公教人員報名參加,惟講習
內容與本府113年10月7日辦理「公教個人專戶制自主投資
宣導講習會」相同(本府113年8月21日基府人給貳字第
1130243536A號及同年月日1130243536B號書函計達)。
三、如貴單位有因故未報名參加前開本府113年10月7日講習
會,且仍有意願參加講習之同仁,請依各單位(機關、學
校)內部作業程序,徵得主管長官同意後,於113年10月4
日(星期五)前自行完成報名,參加人員核予公假登記。
另各場次名額有限,教育部將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至額滿
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