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簡任第10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應於預定進入大陸地區當日之5個工作日前,向所屬機關申請核准後,始可進入大陸地區。違反者,由所屬機關依人事相關規定懲處。

:::


基隆市中和國民小學

電話:02-24371751

傳真:02-24371750

反霸凌信箱:chps1953@chps.kl.edu.tw

地址:基隆市中山區中和路64號

返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