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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行政院函以,修正「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名稱並修正為「政府機關配合紀念日與節日補假及調整放假處理要點」,並自114年6月13日起生效,轉請查照。
主旨:行政院函以,修正「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名稱並修正為「政府機關配合紀念日與節日補假及調整放假處理要點」,並自114年6月13日起生效,轉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114年6月13日院授人培字第114302463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