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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轉知中華民國全國公務人員協會與保誠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所簽並委由精聯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精聯保經)負責推廣及服務之自費團體保險案,自114年8月1日起調整保障內容,請查照。
主旨:轉知中華民國全國公務人員協會與保誠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所簽並委由精聯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精聯保經)負責推廣及服務之自費團體保險案,自114年8月1日起調整保障內容,請查照。
說明:依據中華民國全國公務人員協會114年7月1日全公協字第字
第1141003600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