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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各機關、學校及事業機構人員於109年3月19日(含)以後非因公出國者,防疫隔離假期間不予支薪
主旨:
各機關、學校及事業機構人員於防疫隔離假期間支薪事宜,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
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整體疫情防控,109年3月19日(含)以後非因公出國者,防疫隔離假期間不予支薪。
二、 非屬前開情形者,於防疫隔離假期間照常支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