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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公告 - 其他
| 公告主旨 | 端午佳節將至,重申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員工應確實遵守「基隆市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員工廉政倫理規範」,以維護本府廉潔形象,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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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 |
| 公告教師 | 人事主任 |
| 公告類別 | 其他 |
| 公告等級 | |
| 點閱次數 | 182 |
| 公告內容 | 主旨:端午佳節將至,重申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員工應確實遵守「基隆市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員工廉政倫理規範」,以維護本府廉潔形象,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基隆市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員工廉政倫理規範」(下 稱本規範)第三條、第十條及第十一條規定辦理。 二、本規範旨在建立本府員工正確倫理觀念,避免與有利害關 係者因不當之餽贈、飲宴應酬、請託關說或其他可能影響 公務執行公正性之行為,損害本府形象。又本(114)年端午 佳節將至,參照往年廠商等送禮、邀宴行為較為頻繁,且 近期本府人事陞遷異動,亦屢見有餽贈高價花籃予當事同 仁情事,請各機關(單位、學校)確依本規範相關規定辦 理並加強宣導,亦可多加運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 力發展學院「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網址: https://elearn.hrd.gov.tw/mooc/index.php)等教學資 源,學習廉政倫理等相關價值觀念。 三、另本府為鼓勵員工拒受餽贈訂有「基隆市政府及所屬機關 學校人員拒收餽贈敘獎原則」,凡拒受餽贈財物達新臺幣 3000元以上並登錄廉政倫理事件者即達得敘獎標準,亦請 鼓勵並宣導所屬同仁知悉。 基隆市政府函.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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